我在翻译上真是连门都还没入,没有人系统地教真是事倍功半。上个星期才从学校图书馆找到钱歌川先生的《翻译的技巧》,这本书才是我最需要读的。我需要系统的训练。可惜这本书不知道哪里有卖的。
《翻译的技巧》从封面到封底都是料,质密精细,每一页都学到新东西。每一节后面的习题都要花好多时间去琢磨。中译英部分几乎全部不会做。"疑难句法及文章译例"一编,也纠正了我很多想当然的错误观念。翻译果然最忌想当然。比如这一句: He never calls a spade a spade. 这一句不能译成“他从来不管铁锹叫铁锹。“ call a spade a spade是一句熟语,原是打桥牌的用法,因为玩牌时手上有什么牌通常不直说,分明是一张spade(黑桃), 却故意说成club(梅花),或heart(红桃), 或diamond(方块).所以这句的意思是"他有话从来不直说."
我巨汗!FEE1里面,金雳就说过小莱"you don't call a spade a spade." 我可不就翻成了"你不管铁锹叫铁锹"!无知!那个翻译里头不晓得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错误. |||
"文章译例"那部分的选文都很有趣,几乎可以当故事书来读.比如这一篇:
原文:
辜鸿铭著《张文襄幕府纪闻》有题为“不解“一则云:
昔年陈立秋侍郎兰彬,出使美国,有随员徐某,夙不解西文。一日,持西报展览颇入神。使馆译员见之,讶然曰:“君何时谙识西文乎?“ 徐曰:“我固不谙。“ 译员曰:“君既不谙西文,阅此奚为?“ 徐答曰:“余以为阅西文固不解,阅诸君之翻译文亦不解。同一不解,固不如阅西文之为愈也。“ 至今传为笑柄。
这段文言文不难,冷幽默笑破人肚子。
英文译文:
An Anecdote from Ku Hung-ming's "Hearsay Accounts at the Secretariate of Chang Tsu-tung."
Many year ago a Mr. Hsu was in the suite of Chen Lan-ping, who had been a vice minister at home and was then sent on a mission to the USA. Though quite ignorant of English, Mr. Hsu was seen one day holding in his hand an English newspaper, and reading it with absorbing interest. The interpreters of the Legation who had witnessed the scene asked him in surprise:
"When did you learn English?"
"I have not yet learned it, " the other replied.
With great astonishment, the interpreters went on: "Since you don't know English, why on earth should you read the paper?"
"I cannot understand English," Mr. Hsu answered quietly, " nor can I understand your translation. So I think it's better to read the original than to read the translation of yours, because both are Greek to me."
This has been told as a laughing-stock since then.
我心与徐君有戚戚,与其读坏翻译,不如盯着原文自己猜上一番。 这段英文译文非常浅白,而且最大程度保留了原文的幽默感。
转贴一篇钱先生的散文。翻译高手一定是散文高手。
钱歌川学英文
自从开始教英文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学生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英文要怎样才学得好?”这使我实在无法答复,因为学英文真无捷径。不过我可以把我个人的经历,在此说说,经历并不一定成功,我学了二、三十年的英文,只觉得愈学愈难,离精通还远得很,以前我只能看看英文书,现在才可以勉强写作,不至再受林语堂先生 半身不遂的讥笑。
林先生常说:“你们日本留学生,只能阅读英文,不能写说,无异半身不遂。”我当时也老着面皮,和他争辩,理由是有些吃过面包的人和多数国内大学的毕业生,写说既不通,阅读也一知半解,那岂不是全身不遂?
不过这只是解嘲而已,我内心当然很受了点刺激。从那以后,我便决心要把英文写好。但好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的。只得服膺爱因斯坦的学说,去求一个相对的好。我要把英文写得英国人认为可读为止,那就是在英国去出版一本书。几年奋斗之后,这目的居然被我达到了,林先生一句笑话,医好了我一种不治之疾。
我学英文,约莫经过三个时期。即国内的初学时期,日本的阅读时期,和英国的写作时期。在国内我进过好几个教会办的小学和中学,得益最多的,是在长沙的青年会中学,教我的英文的,是一个叫作费雅的英国人,他每个星期要我写一封英文信给他,又常常把一个个的学生叫他房间里去会话。所以我初到日本的时候,觉得 说日文真难,要说英文反而容易。可是在日本住上六七年下来,永远见不到一个西洋人的影子,我口头几句似通非通的英文,便于不知不觉之中,被费雅索回去了。
留在日本几年,只是与书本为伍,教我的老师中,虽有一两个是日本的英文学者,他们读书的能力固不待言,就是发音也很正确,又能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英文,可是他们教书时,从来不放一句洋屁,全是说的日本话。因为他们的教育方针,和中国的不同,他们不求皮毛,只顾实际,把学英文认为一种手段,研究西洋的学术才 是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全在读书,不在说话。用英文直接教授,学生自难完全听懂,甚至教的人也不一定要懂,把字典上的解释抄下来,去念给学生听,就对付了。你问他那个字我们国语的解释是什么,他不一定说得出来。
从前在上海某大学里就闹过一个笑话,有人用直接教授法讲解美国爱默生的随笔,几点钟教下来,学生还是不懂,最后要求先生改用中文讲一遍,那回答是“这是哲学,我也不懂,你们去问你们的哲学教授吧。”用英文教这种哲学的,在中国的大学里,还有的是呢。
然而在日本的英文教师,就连这种哲学,也同在讲英文时知道讲解了。所以学生出来,在读西书时,都能相当了解,而翻译出来的东西,也不像中国这样错误百出。虽则左手偏枯而右手的力量,比我们的双手还大。
我在日本那种环境中,即不幸患了左手偏枯的毛病,于是要到英国去求医。一去就找到了一位名医,用一种特效药,果然一年就把我的病诊好了。
我晓得你亟于想知道那特效药的名字,是不是?现在让我慢慢地告诉你吧。
他用的是治本的方法,认为英文得先把基础打好,所以他最初给我的是一部小学课本,我记得那书名叫作《剑桥英文读本》。你不要以为大学毕业生去读小学课本是笑话,那中间却有很多练习确真把我难住了。譬如第一次的练习,就是叫我把我住的那房间里面的一切物名写出来,休说壁上某一段木料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就 连挂面巾的架子叫作一种“马”,我都是那次方才学到的。
后来他又要我把那书前面的一篇长序翻译出来,当时我很不解,他既不懂中文,怎样知道我 译的对不对呢?可是他劝我不要问,后来自然会明白的。我译完后给他,他马上还给我:“就根据你的中文,再去译成英文好了。”这正是唐朝翻译佛经的办法,可以看你对于原文到底真正了解没有,和译得忠实不忠实。同时还可以试验你用外国文表达意思的能力。
奠基之后,我便开始读书和写作。 他指定我读了几部他认为文笔最好的小说,我把不懂的地方标出来,他给我详细解释。同时我又每天写,或是从中文翻译,一千字上下的英文给他批改。我每天所读到的和所听到的新字句,都可以应用到我每次的信上去。当许多其他的留学外国的同学,冠冕堂皇地在大学里读学位的时候,我却暗地在做着这种不足以登大雅之堂 的卑下的工作。所以他们回来,可以在名片上、信笺上,印出一种伟大的头衔,而我确实依然故我,名片上仍然只有三个字,藏书上有只写得有一个中国人的姓名,没有外国的地名可是我并不后悔,我觉得中国人要拿外国的学籍或是地名来骄傲于国人,是一回可羞耻的事。中国到底还是个次殖民地,这些知识分子,还不够彻 底,印度人就比我们更进一步。你打开任何一张印度报纸,你就可以发现许多求职者的履历书上,常有“投考某某大学落第”的字眼。他们只要去报名考了一下英国人办的大学,那怕未考取,也就是一种可以骄傲于国人的资格了。
话已说出了轨,应该言归正传。且说我跟那位塾师学英文,大都不出书 本,而日常生活的谈话,还得另某发展。到外国去,找人教会话,简直是多余的,不仅在那短时间中,你说不了什么话,而且学来至多也不过是几句客厅里的话,最好是时时睁开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鼓动你的舌头,你便有无穷的收获,用不着花钱去请人教授。
记得有一位初到伦敦的朋友,得到了他房东的同意,每天同吃过晚餐以后,就和他谈半个钟头的话,他很得意地把这种交涉的成功,逢人便说,使我们大家都羡慕他的好云,难得遇到那么好的一个房东,可是一个月之后,他除了房金伙食的帐目,另外还接到一张帐单,上面开的是谈话费若干镑。
我房东太太和我很少接触。我所交际的,都是外面的人。我知道英国的男子大都是很忙的,你出上半镑钱一个钟头请他教你会话,毕竟得不偿失,最好找一个女朋友,英国在上次战后,人口中女子多于男子一百万,没有机会结婚的女子到处都是,她们比较有闲,而且极愿意与男子交际,认识之后,她可以时常和你往来,目的并不在钱。男女间既有一种吸引力,自然更容易接近。
我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一位刚从英国皇家美术学校毕业的女画家。初期不过是请吃茶,同去参观画院而已。后来熟了,不仅在茶室中两人可以闲谈一个下午,甚至常同出野外郊游,可以在道玩。在那些时候,说话的机会即多,而且无所不谈,范围又广,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博物院出来,来吃茶点,叫来的点心,似乎太少,我 说不够吃,她就笑我“眼大肚小”。(这句英文你如果还不晓得的话,请来问我好了)像这一类的俗话,是教师们怎也不会教你的。
有时她到海滨小住,也打电报来历约我去玩一天。她在车站上接到我后,我们便沿着海边慢慢朝市廛走去,一面闲谈一面拾海螺壳,把时间置诸度外。等我们达到她预先约定的吃午饭的地点时,她的女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有为我也很熟的小姐,故意把手遮在眼睛上,做着寻找的姿势向着我们问:“他们哪里去了?”而我的那位朋友也不甘示弱,马上反唇相讥,大家互相开着玩笑。我觉得很难为情,她们则满不在乎。原来在她们,就是恋爱也不妨公开的呀。
当日洗了一回海水浴,我们便去游山,走到青草原上,云雀在空中歌唱,蕙风吹着我们的衣,她故意让女伴走上前去,而倒下在我身边的草地上,装出一副娇慵无力的样子,终至闭上眼睛,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使得我也非把头靠拢她的唇边不可。到了这种时候,练习英文的机会,也就么有了,正是莎士比亚所谓:
Love therefore, and tongul – tied simplicity
In least speak most
这种令人回忆的往事,我现在只对你说,请你千万不要告诉我的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