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参与关注老年性痴呆症月的活动,我一直在关注本月的博客上关于老年性痴呆症的帖子。然而,今天上午发生的一件事促使我写了一些与这个主题无关的东西。让我随意写吧,好吗?
我正在准备午餐——用平底锅煎的黄色金枪鱼片。这东西真不错,特别是如果你从市场上买到了新鲜的鱼。我高兴地用煎锅煎鱼片,在翻转鱼片时我失手了。很不幸,几滴滚烫的油溅到了我的左手,我的整个食指都被烫伤了。
由于被烫伤的伤口很疼,我立刻用冷水冲洗它,但伤口很快变得红肿。几分钟后,伤口仍然很刺痛,这让我很心烦。于是我采用一个家传的偏方——牙膏。我将高露洁牙膏涂在——不是揉搓伤口处,几乎就在那时候伤口刺痛的感觉消失了。
我想,我这样做是对的吗?牙膏真的对轻度烧烫伤有效吗?我在网上查找信息却发现了矛盾的看法。有人说牙膏不应该涂在烧烫患处,而其他人却极力推荐这种做法。
我认为对于闭合伤口的,牙膏是有效的。我自己便能证实这一点。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二度烫伤,以及不闭合的伤口,就不应该使用牙膏。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