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自网站小可爱超载。这是只小袋鼠。“小可爱超载”正与“幼犬作坊”竞争。请领养流浪在外的猫猫狗狗,不要从宠物店或宠物饲者处购买。
有谁能告诉我,为何美国总统可以赦免犯任何一种罪的任何罪犯,并且这种赦免权毫无限制?这项“高尚”权发源于欧洲君主国,并被引入授予民主选举产生的总统手中,为的是在国内一段时期的动乱之后恢复回家的和平——主要是与反对党和解,双方携手并进。
但现如今对赦免权的使用已违背了它设立的初衷。事实上,克林顿的亲戚为了把他们的“委托人”写入克林顿的赦免名单中,同意交纳“报名费”。布什声称他绝不允许像这样的事在他的执政生涯中发生,可他不也赦免了斯科特·李比?在布什即将离任之际,还有一大帮他的政治密友和企业罪犯,包括厚颜无耻的前加拿大企业巨头康拉德·布莱克,正寻找使自己“脱离监狱的牢笼拥抱自由”的方法。
此项赦免权仍被允许使用的事实,说明我们国家通往真正民主与公平,始终如一的司法公正的道路还很漫长。毫无疑问,正在逆境中奋斗的国家把富有国家作为标准,认为它们是其追逐的模范。但看起来司法公正似乎取决于你是谁,你有多少钱。我们的选举制度已被贿赂所腐化,而这种贿赂行为披着竞选捐款和竞选游说的外衣。不公正操作及欺骗仍随处可见。正如丢尽脸的美国环保署所说明的那样,政府并不被要求必需维护国家法律。企业罪犯被庭外和解,逃脱了普通民众必须面临的监狱刑和惩罚刑。领导人们编造战争的谎言,暗地里或在并不秘密的监狱里拷打折磨人,毫不知足地侵略别的国家,投资并垄断军火买卖,暗杀他们不喜欢的领导人。有一些甚至发表拿破仑的单边“声明”,表明自己对国家法律是免责的。
因此对这类事件我们会感到无奈和麻木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即将离任的领导人赦免十多个或上百个刑事罪犯,甚至有些人还没来得及被起诉或宣判有罪,而这些只是出于他个人的一时兴致或者这是他“欠”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
但如果我们有一丁点儿伸张正义,追求公平和实现国家民主的想法的话,我们将不能容忍上述行径。宪法保证的自由国家(与极权主义国家相对立)是三权分立的:立法权(制定法律),行政权(维护法律)和司法权(解释法律)。这有利于权利制约与平衡,但在许多国家这种制约与平衡彻底被打破,它们的司法官员制定法律并推翻选举结果,行政领导人制定法律给予自己豁免权,且法律的执行受其支配或仅在于维护他们认为适宜的法律。自鸣得意且唯唯诺诺的立法部门默许了这种模式,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摆脱不得不制定有争议之法律的困境,利于平衡不同组织的需求与权利。他们会草草通过政治上受欢迎的法律,他们知道行政部门会否决或司法部门会判定违宪,这样以来,那两个部门会被指责为法律执行失利与法律解释失败。
行政部门领导人赦免罪犯(以及事先赦免未被起诉的罪犯)的权利是一项迂腐的与民主国家背道而驰的权利,它腐蚀了宪法中有关民主的精髓。是时候让领导人和他们的同僚明白“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了。
PS: 我仍艰难地发表了这篇日志,因为我还没找寻到一个有用的途径把我新Mag上的文章张贴到博客上,我也不太会上传新图片(现在只能用从其它网站上偷来的图片,或把图片存入flichr或picasaweb然后链接到博客上)。本文的发表使用了Firefox的WYSIWYG屏幕程序制作而成。我为自己常犯的格式错误和图片缺乏问题向读者致歉。希望我能很快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