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奥巴马议员对生活在小镇的人的评价无法引起我的兴趣,但是我感兴趣的是这件事的本质以及奥巴玛,克林顿和麦肯尼对此事的反应。现在我将做一个系列,是关于数位候选人的经济计划。
不同于传统的讲故事的方法,我既不从头讲起,也不从中叙述,而是从我的结论谈问题。我认为这三位候选人对美国经济的本质并没有实质的认识,也拿不出有效的措施来帮助恢复美国经济。
在这些信件中,所有的信息都来自于他们各自的官方竞选网站。克林顿议员网站的相关内容在在这里。可惜的是,在她的网站上,经济类问题并不是被归类在一个版块的——它们是被分散到不同“问题”版块之下的。麦肯尼议员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在这里。奥巴马议员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在这里。
在这个部分,我将说一下他们各自对税收的提议。
这三位都称自己的提议是“减少中产阶级税负”,但事实上他们所指并不是同一件事。麦肯尼议员提议废除替代最小赋税,基本上这是一种平头税,比普通水准高,大约是收入的28%
。1969
年推出时,只有155
户家庭交纳该税,这项法案是为了防止最富有的美国人逃税的。由于这项税收结构上存在缺陷,越来越多的人需要缴纳该税,现在有数百万人在缴纳该税,大约20%
的纳税人将面临缴纳该税的问题。
我认为我们应该化大力气去持续改造完善替代最小赋税制度,而不是把它们通通废除。
缴纳替代最小赋税的纳税人的收入大约在$150,000
到$415,000
之间。你是否富裕,是否是中上层阶级,或者是否是中产阶级,都是由你居住的地方决定的。比如以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为例,许多享受高福利的联邦政府工作人员都居住在那里。再或者说,在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硅谷),物价居高,即使不是中产阶级,也不得不缴纳该税。在芝加哥缴纳该税的都是上层阶级(收入排行榜占前1/5的人)或者富人(收入排在前.1%)。尽管美国议员设想有多美好,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将废除AMT看成“对中产阶级的减税”为时尚早。
这里是克林顿议员对中产阶级的减税政策:
中产阶级的低税政策:扩大中产阶级的减税幅度,包括儿童抵税金额和结婚处罚免除,为医疗健康,大学,退休提供新的减税政策,并且增加收入税收抵免(EITC)和儿童抚育抵免金额。
EITC是一种收入补贴,与工资税不同。如果要获得EITC,在总收入额和投资收入额都有限制,如果你的投资收入额超过$2,900,你就没有资格获得抵免。现在中产阶级很少有人能获得这种抵免,尤其是那些收入排行在后1/5的人们,那些低收入的中产阶级无法享受这种抵免。扩大ETIC的范围,让中产阶级的家庭能享受到这种补贴,这将是一次巨大变革。
坦率地讲,由于他的计划大量增加抵免,而又未涉及其他方面的设想,她的提议让我觉得在财政方面是行不通的。此外,过去25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减税是非常容易的,但想再提高税赋就非常困难了,所以我非常质疑克林顿议员的提议是否既能为中产阶级家庭大范围减负,又能平衡预算。
这里是奥巴马议员对中产阶级的减税政策:
奥巴马将工薪家庭的收入税减少了$1,000,以抵消他们缴纳的工资所得税。
* 为工薪阶层减税: 奥巴马将公正原则添加到税法之中,并且为1.5亿工人提供了他们所需的税减。奥巴马将创造一种新的抵免法,称为“让工作支付”,使用抵免法,每人最多可抵免$500或者每户人家可抵免$1,000 。这种抵免法将完全消除1000万美国人的收入税。
* 简化税收程序: 奥巴马将大规模简化税收存档程序,这样数百万美国人民在5分钟内完成缴税。奥巴马保证IRS将使用从银行和员工处得到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让纳税人选择预先付税的方式了,只要核实信息,签字,然后就是返还。专家预计奥巴马此举可以为美国人节省至少2亿小时的工作时间,还能节省20亿美元税收准备费用。
他也赞成提高EITC抵免额.
奥巴马议员的提议和克林顿议员的提议有相同的问题,比如,在如今的政治气候下,他们的提议可能导致严重的财政问题。将很多人从税收对象中排除是否是件好事还有待商榷。我比较相信在美国,每个赚钱的人都应该缴纳一些税收。根据我的计算,收入抵消政策意味着每个赚$13,500的人就只要缴销售税。实际上他们完全不受收入税和FICA的影响。我认为给予穷人补助是件好事(这是政府的工作),但是我觉得这些提议中的刺激因素也不应该被忽视。你们有异议吗?
约翰 麦肯尼坚持走“布什减税”政策。克林顿议员和奥巴马议员想要废除这种政策。这种决定是否慎重取决于2011年的经济情势,但是财政健全要求我们要么减支,要么增税,或者说两者兼行。我比较关心克林顿议员和奥巴马议员的提议,他们认为造就应该使用财政收入了。我认为现在我必须面对的状况是,提高收入排在前2/5的人的税收将有可能减少私人投资,因为这些人靠投资为生。我所期待的焦点是从私人投资中拨出$1 ,将这比钱用于公共事业,尽管我不完全反对在如今如此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实现的,但毕竟这项政策不够成熟。
麦肯尼议员建议3/5 的国会最多数票来增税. 这是实际上存在的事实,并且要求修宪来保证它的推行。但这是不可能的。他还提议将公司税减到25%,减少红利税和资本盈利税,公司成立第一年要购置设备和技术投入,所以应该免国际税,暂缓电话税,并对在R&D上的支出长期税收抵免,还要降低医保最高额。IMO第一年的支出本应能减税到2001年,而不是使用“布什减税”政策。IIRC 我们是唯一的OECD 的国家,但这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规定。我质疑他的提议能否被通过,而且如果不减少支出(据我所知,他也有此项提议),财政将会不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