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英)劳里·李(1914—1997)】
欲之所尽,乃人生一大快事。欲之所存,乃人生一大追求。欲为何物?对生活的热诚,对万物的好奇以及渴望的热切。心中所想的是“吃”遍天下,尝尽世间的酸甜苦辣、人生百味。
欲者,并非专指食欲,而乃渴望而不及之状态,以及那证明你永不满足、活力依旧的满腔热血。王尔德曾言:梦不圆者我同情之,圆梦者我愈加同情之。圆梦对我来说只有一次,却也差点要了我的命。之后的我,更喜向往而非拥有。
在我心里,欲即“向往进行时”——无时无刻不充满期待。这点我很早就意识到了。孩提时代没什么乐子,要说最大的乐子,莫过于眼睛骨碌碌地盯着太妃糖吞口水,而不动嘴咬一口。要是咬了,当然第一口回味无穷,然而几口过后,不单糖没有了,味儿也荡然无存。况且,不知不觉中,太妃糖独特的“太妃味”也被舌头、牙齿悄悄赶跑了。所以不如倚身而坐,痴痴观之,切切盼之,用心享受那无穷无尽的珍奇百味。
于是在我看来,欲之极乐最见于向往之时,而非心随所愿之刻。一只蜜桃,一盏浊酒,一匹好布,一曲销魂,一友相伴,此等种种,向往便是极乐。因我深知:向往之时,心中之人、之物总是处于完美无瑕的最高境界。正是因为此等向往,我甚至可以不吃不喝,以存食欲。只因欲之极乐,唯恐失去;欲之不易,唯恐纵欲饱食而失其敏锐。
这样一来,我所向往的便不是一日三餐都大鱼大肉,而是每隔几天,比如四天,备好一大桌美味佳肴,尽享狂欢之乐,听那满载美食的桌子吱嘎吱嘎的欢唱。敢问佳肴何时再来,把酒问青天。对我而言,禁食一天远非清教式的节欲,而是通向不可多得的极乐世界的阶梯。
禁欲乃是为了尊重欲望之庄严。因此,无论是对于佳肴美食,三朋四友,或是花前月下,我们都可以每隔一段时间,有意地节制其中之乐,以确保乐之强烈,留住重获极乐的时刻。唯有此时此刻,我们全身上下才焕然一新,我们心爱之人才光彩照人,我们心怡之物才令人耳目一新。此等快感,我想那些水手、旅客和猎人定深有体会。世人也许都看腻了彼此面孔,吃腻了山珍海味,所以充满着倦意。而一旦忍饥挨饿,背井离乡,他们才懂得珍惜,珍惜桌上的美食,家中的亲人。想想原始时代,男人们时常挥手告别女人和孩子,带上猎狗外出狩猎。接连数日男人不归,洞中的家人忍饥挨饿,不知所措。只见女人蜷缩在火堆旁,烟雾浸湿双眼;又闻孩子饿得哭个不停,人人肚子饿得直叫。直到某天晚上,他们听见山里有人在呼喊、狗在嚎叫。男人们回来啦!有肉吃啦!这顿饭成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饥饿让他们胃口大开,大家狼吞虎咽,不可理喻。这顿饭仿佛等了好几个世纪,如此丰盛,刻骨铭心,几乎成了生活的神圣庆典。但是现在的人们,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吃的却是廉价鸡肉和冷冻青豆之类的东西。这些菜固然美味,但做法简单,轻而易举即可上桌,经常食用,食欲消失殆尽。我们非常幸运,顿顿饱餐,油光满面。但是我们再也体会不到饥肠辘辘时的乐趣了。
凡事多不得——音乐欣赏多了,娱乐享受多了,零食享用多了,或是与朋友相处久了,人就会变得对生活力不从心,再也无法聆听世间美妙的声音,无法品尝人间百味,无法饱览天下美景,无法经历花前月下,无法留住片片回忆。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生命可贵,需欲望之神将其守护。欲在人在,欲亡人亡。生命诚短暂,我们仍可乐在其中,只要我们将欲望之神供奉,让欲望之火熊熊燃烧,永不熄灭。
很早以前我就懂得,当我们干裂的双唇触碰到冰凉的甘泉,都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甘泉还是甘泉,等待着人们的品尝——而人类所需要的正是那种原始的饥渴,原始的欲望。